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活动
安排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镇办中小学,市直各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通知如下,望各地各校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具体安排见市教科院《关于组织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核的通知》)
小学:2016年1月17日至1月19日。
初中:2016年1月17日至1月21日。
高中:2016年1月23日至1月27日。
二、寒假、开学时间安排
1.放寒假时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 2016年1月22日(腊月十三)举行散学典礼后学生离校。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016年1月23日(腊月十四)离校;高中学校基础年级放假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1月28日(腊月十九),高三师生放假时间由学校确定。
2.开学时间:初中、小学学生2016年2月23日(正月十六)报名并正式上课;高中学生2016年2月19日(正月十二)报名并正式上课;教职工2016年2月17日(正月初十)到校上班。
3.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校参照执行。
三、期末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
1.进一步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村组干部支持,层层强化控流措施与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学生、家长防辍动员大会,对特殊学生,学校要责任到人,控制学生流失。
2.加强期末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各中小学要安排好期末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完成各学科教学计划。做好期末考试试卷保管、考试组织、阅卷、评价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的工作,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各学校要搞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加强家校联系。各校在放假时向每一位学生发放“告家长书”。组织教师继续开展家访,向家长宣传相关政策,尽可能让留守儿童父母回仙务工,更好的关心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做好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表模等工作。认真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制订2016年工作计划。要求教师利用假期备好一周以上的课,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5.严格执行“减负”和“禁补”政策。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减负”和“禁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放假和开学;各中小学要适量安排假期作业,鼓励学生开展适当的社会实践活动,高中学生要利用假期开展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寒假期间,严禁义务教育段学校和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有偿作业辅导。市教育局在寒假期间将组织专项检查,对顶风违规的教师和单位严查重处。
6.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充分利用放假空校时间,集中对学校校舍、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在放寒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和法治教育、“禁鞭”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秩序,自觉抵制不文明的活动,切实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防范意识,使全体学生真正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寒假。
7.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信访稳定工作“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值班,保证值班电话畅通,确保本地本校在寒假期间不出现非正常上访事件,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各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单位)于2016年1月26日前将寒假值班工作安排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仙桃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2日 |